因为那颗闪电篮球,让我今天一整天都衰的很莫名其妙。
我们班的英听一直以来都小声的令人匪夷所思,最近的天气又很容易感冒,最恨的是附近的人陷入各种打喷嚏的深渊无法自拔。
就是所谓的喷嚏多重奏,啊,还有咳嗽的和声。
于是我在那传说中的喷嚏多重奏下浑浑噩噩的考完了英听。
正当我以为终于放学可以好好回家睡个懒觉的时候,我看见了两个有些刺眼的身影——简毓婷和吴子萍。
中年级的时候我和简毓婷很好,国中一开始时我和吴子萍很好。
但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自从音乐课的成发我放学留下来和廖子姗他们练歌后,吴子萍就去跟简毓婷说我放学没有和他一起走,是我没有把他们当朋友,让我觉得很受挫。
我若无其事的拿起手机,熟练的把耳机插上,装作什么都没看到的走了过去,不知道走了多久,偶然回眸才看见简毓婷愧疚的眼神。
约莫是七下的时候。
那时的我很痛苦,因为善良的我答应班导要保护被大家嘴到体无完肤的体臭男,所以好像就跟着被排挤了。
那天刚换完座位,我的四周被嘴砲王包围,而吴子萍附近都坐了一堆好人,让我觉得很失望。
难道我所谓的保护就只能换来这样的回报?
那天放学,吴子萍承受了我很多长久以来爆发的情绪,从此,我就觉得他应该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
后来,我发现他和我以前的同学很好,辗转得知他和我一样是个单亲的孩子,最后却发现他对我和我同学的说法有出入。
我才发现,她,会骗人。
而且不只一次,让我决定疏远他。
事情又到了返校打扫,他主动和我搭话,我们又熟识了起来,但是这样若即若离的友情只维持了半年,就再次宣告瓦解。
所以不论怎么样,我都不会原谅他们两个人。
我宁愿当班上的边缘人,我也不要那种似假似真的友情,但能够和廖子姗还有刘诗宇熟起来真的是我觉得在国中很值得庆幸的事。
我边听着音乐边走回家,听到钥匙转动的声音,我家的小笨狗三步并作两步很开心的朝我跑来,尾巴不停的摇着。
「小笨狗!」我开心的蹲下身,好让我与牠的身高相仿,我摸着他的身体,他两只手撑在我膝盖上跳啊跳的,样子可爱极了。
牠是我面对繁复的国中生活最好的良药和精神支柱。
「去吃饭然后我们去散步好不好哇?」我不自觉地换上可爱的语气,摸着牠,牠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转过身又往楼上冲。
我嘴角勾起无奈的笑容,如果换算成人类的年龄,牠应该有二十八岁了吧!怎么看起来比我还幼稚?不过书上好像都说贵宾的个性就是活泼和聪明,但我深信牠不是聪明而是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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